一. 保證內容 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銷售的台灣KYMCO 光陽機車 光陽重車,在正常使用狀況下於保證期限內發生故障,經本公司服務人員鑑定確實,負責免費維修,惟檢修拆換零件應全數歸本公司所有。二. 保證期限 新車自發照日起、領牌車自換補照日起兩年不限公里保固。 三. 本保證條款不含括之事項 1. 不負責修理方面 A. 未按時做定期回原廠授權經銷點保養或保養不當等人為因素所引起的不良 B. 未依使用手冊所指示之操作方法或超過最大限度(荷重、引擎轉速)使用所引起的不良 C. 使用非KYMCO正廠零件或規格不符或指定規格、級數以外之油品所引起的不良 D. 天災地變,事故及人力不可抗拒等所造成的不良 E. 不影響機能的觀感現象(聲音、震動、滲油、外觀部品自然退色、金屬部品的生鏽等) F. 在本公司指定之服務站以外修理所引起的不良 G. 正常消耗、磨耗之零件- 如油品、燈泡、導線、火星塞、空氣濾清器、機油濾清器、電瓶、皮愛、鍊條、來令片、離合器片、油封、橡膠、O環、墊片、軸承、輪胎等等 . H. 煤煙、鳥糞、銹化或氣候因素、硫磺、鹽分或化學藥品(液)等外來因素所引起的不良 I. 變更馬錶里程或計數理程之相關部品損壞而未修復者 J. 自行改造、拆卸、加裝設備或變更原廠規定者 K. 技術表演、飆車等使用,及非一般該車所能行駛之特殊路況下使用所引起的不良 L. 因業務出租等不特定或多數人騎乘使用時的場合 . 2. 不負責費用方面 A. 定期保養維護費 B. 保證期間內因維修所造成之各種費用及損失補償,如租車費、電話費、傳真費、運費等 C. 車主未依規定做定期保養及廢氣排放檢測調修,因而遭受罰鍰之費用 四. 保證時效 使用人發現故障或異常應及時送修,因延遲送修而超過保證期限時,亦視為自行放棄保證權益 五. 保證適用地區 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所使用之KYMCO 光陽機車 光陽重車 六. 保證的實施 1. 保證修理的實施,由本公司所指定之經銷商及各直營服務站負責修理 2. 保證維修需帶行車執照 七. 保證制度生效 1. 無掛牌時,依經銷商開立之發票日起算。(須檢附購車發票) 2. 掛牌時,以行車執照換補照日起算。